會計12-01會計憑證之概念-公職試題

【選擇題】

C01.外交部駐外單位之會計期間採曆年制,故該駐外單位人員若做到下列何者,即得將一筆該單位的支出列報入民國108年度 (A)只要經手人提出1081231日以前開立的統一發票 (B)只要經手人提出1081231日以前開立的收據 (C)經手人得提出一張支出證明單,清楚敘明一筆該單位的公務支出事由,且該事件確於108年度內發生,並經其主管審慎核准 (D)經手人須提出一張抬頭為該單位的統一發票。[108外交四等]

能證明交易發生的發票、收據、證明單,皆可作為入帳依據。12月進貨,1月供應商才開發票亦可。

 

【綜合題】

【外交四等108-1】甲財團法人在臺籌辦國際研討會,邀請外籍人士來臺參加,預估將耗經費$4,000,000,其中半數由甲財團法人自籌,另半則打算向外交部申請補助,但外交部在審查後,僅核定補助總經費之25%,亦即$1,000,000,並先如數預付給甲財團法人使用。六個月後,甲財團法人成功舉辦該研討會,實際僅支出$2,200,000,實際自籌款僅有$1,200,000。試問:甲財團法人向外交部辦理核銷時,應繳回多少錢?

實際補助=$2,200,000×25%=$550,000

應繳回=$1,000,000-$550,000=$450,000

 

【外交四等108-2】乙社團法人承辦涉外事務,得依規定向外交部申請補助部分出、入國境之機票款。假設外交部補助要點規定:該類事務機票款之補助,每人最高以支出之60%為限。乙社團法人該次出國團員計20人,每人機票款$30,000,全團機票耗$600,000。向外交部申請補助之結果,獲補助$60,000。試問:

()乙社團法人向外交部申請機票款補助時,如外交部未要求按實際搭機人數補助,則至少需檢附幾個人的機票?

機票補助款=$60,000÷60%=$100,000

補助人數=$100,000÷$30,000=3.3,至少需檢附4個人的機票

()乙社團法人申請補助時,是否一定須提出機票的正本作為證明?如不一定須機票正本,可以用什麼文件?

不一定要機票正本。可檢附(1)機票票根、(2)電子機票、(3)國際線航空機票購票證明單、(4)旅行業代收轉付收據。

()光有機票的正本,是否足以證明團員業已搭機?外交部很可能會要求乙社團法人再提出那種單據?請舉一例。

光有機票的正本,無法足以證明業已搭機,外交部可能要求再提出(1)登機證存根、(2)其他足資證明出國事實之護照影本、(3)航空公司開立之搭機證明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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